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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16~2017年度全国建筑业企业创建农民工业余学校示范项目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业协会(联合会、施工行业协会),有关行业建设协会,解放军工程建设协会,国资委管理的有关建筑业企业,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农民工工作的要求,培养适应建筑业转型发展的新一代产业工人,推进农民工业余学校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发展,受住房城乡建设部人事司委托,我会将于2017年6~7月组织开展“全国建筑业企业创建农民工业余学校示范项目部”推荐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资格
被推荐的工程项目部须符合以下条件:
1、劳务用工总人数在200名以上、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或工程造价5000万元以上,2015年4月1日至2017年5月31日处于结构施工阶段的工程。
2、符合法定基本建设程序,手续齐全。
3、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规范标准,认真贯彻落实“四节一环保”,未发生较大以上质量安全事故。
4、已建立农民工业余学校。
5、诚实守信,未发生违法违规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
二、推荐资料
1、填写《全国建筑业企业创建农民工业余学校示范项目部推荐表》(见附件1,可在我会网站www.zgjzy.org下载)。其中,项目部创建农民工业余学校情况介绍应包括:(1)项目部基本情况;(2) 农民工业余学校教育培训活动和管理情况;(3)依托农民工业余学校开展关爱农民工工作详情。(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并提供包含相关证明图片的PPT文档光盘一张)。
2、推荐材料请按以下顺序装订:(1)推荐表;(2)项目部创建农民工业余学校情况介绍;(3)证明材料电子版(光盘)。
3、推荐企业的上报数据及资料应真实可信,不得弄虚作假。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被推荐资格。
三、推荐过程
被推荐项目部填写推荐表(见附件1),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各地区建筑业协会、有关行业建设协会或国资委管理的有关建筑业企业按照建议推荐数量表(见附件2)进行推荐,在征求当地或有关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意见后,填写审核意见,以公函形式向我会推荐。
四、推荐时间
推荐函及推荐材料须在7月31日前经各地区建筑业协会或有关行业建设协会加盖公章后寄送我会。
五、通报表扬
我会对推荐示范项目部组织审核,商部人事司,向社会公示。对公示没有异议的项目部给予通报表扬。
六、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中关村南大街48号九龙商务中心A座7层中国建筑业协会行业培训部
邮政编码:100081
联 系 人:周景梅 杨 红
电 话:(010)62131831
传 真:(010)62131915
电子邮箱:zjxhypxb@163.com
网 址:www.zgjzy.org
附件:
2016~2017度全国建筑业企业创建农民工业余学校.doc
中国建筑业协会
2017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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