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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1-10 浏览次数:

  包建教〔2017〕 号

  

  包头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

  

  建设行业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队伍建设,促进施工现场规范化管理,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岗位管理办法》,我市组织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岗位证书(“八大员岗位证书”)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一)已纳入“自治区岗位证书管理系统”内,证书有效期截至2017年到期的人员。

  

  (二)2016年3月15日-6月30日采集录入“自治区岗位证书管理系统”,证书有效期截至2017年到期的人员。

  

  以上两类人员,完成继续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换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即“全国统一证书”)。第一类人员报名时需填写《证书换发申请表》(见附件),并提供小二寸白底彩色照片两张,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二、培训内容: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教材

  

  三、培训时间、地点及培训方式

  

  (一)培训时间:2017年3月15日—5月15日

  

  (二)培训地点:包头市建筑职工教育培训中心(稀土高新区黄河大街与呼得木林大街交叉口向南300米路东)

  

  (三)培训方式:授课教师集中面授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包头市建筑职工教育培训中心继续教育科  董老师  孙老师

  

  联系电话:6167016  6167012

  

  五、有关要求

  

  (一)持证人员应按要求参加继续教育,更新业务知识,提高专业水平,未按时参加继续教育的人员,所持证书有效期满自动失效。

  

  (二)持有两个以上“岗位证书”的人员,所持证书专业的继续教育课程均需完成。

  

附件:《证书换发申请表》.doc

  

                                                  包头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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