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丨关于开展2018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工程优质结构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内建协〔2018〕38号

  

关于开展2018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工程优质结构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盟市建筑业协会、会员单位:  

  为提高工程质量水平,保证结构安全可靠,强化过程控制,鼓励和引导建设、施工等单位创建精品工程,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工程优质结构奖评选办法》要求,决定开展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工程优质结构奖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工程优质结构奖评选办法》的申报条件;

  

  二、地基与基础分部完成以前的在建工程;

  

  三、桩基工程性能检测报告结论中没有三类桩以下(含三类桩)的工程;

  

  四、没有发生拖欠务工人员工资情况;

  

  五、参建单位应是独立的法人单位。劳务分包不能作为参建单位。

  

  请各推荐单位于2018年4月25日前,将推荐函、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报至自治区建筑业协会。

  

  联 系 人:李 勇  高鹏程  张利娜

  

  联系电话:0471-6682144(兼传真)

  

  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永光巷28号

  

  邮    编:010020

  

  邮    箱:nmjxzlaqb@163.com

  

  网    址:www.nmjx.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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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一: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工程优质结构奖评选办法(试行);.doc


  附件二: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工程优质结构申报表;.doc


  附件三: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工程优质结构复查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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