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包头建筑业协会官方网站

政策法规

联系我们

名称:包头建筑业协会

l电话:0472-8611181

           0472-8611161

邮编:014030  

网址:www.btjzyxh.cn

地址:包头市高新区炽盛路8号



政策法规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有哪些强制条文?

发布日期:2018-08-01 浏览次数:

建筑课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有哪些强制条文?
总共有15条强制条文,具体如下:
3.1.1 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发承包,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3.1.4 工程量清单应采用综合单价计价。
3.1.5 措施项目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必须按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3.1.6 规费和税金必须按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3.4.1 建设工程发承包,必须在招标文件、合同中明确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规定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范围。
4.1.2 招标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准确性和完整性应由招标人负责。
4.2.1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必须载明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
4.2.2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必须根据相关工程现行国家计量规范规定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编制。
4.3.1 措施项目清单必须根据相关工程现行国家计量规范的规定编制。
5.1.1 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招标,招标人必须编制招标控制价。
6.1.3 投标报价不得低于工程成本。
6.1.4 投标人必须按招标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一致。
8.1.1 工程量必须按照相关工程现行国家计量规范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
8.2.1 工程量必须以承包人完成合同工程应予计量的工程量确定。
11.1.1 工程完工后,发承包双方必须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办理工程竣工结算。

协会地址:包头稀土高新区炽盛路8号   

电话:0472-8611181  0472-8611161

邮编:014060

电子邮箱:btjzyxhmsc@163.com   官方网站:www.btjzyxh.cn


Copyright © 包头建筑业协会 蒙ICP备17004821号-1  蒙公网安备 15020702000205号

Powered by 祥云平台  技术支持:建筑业协会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