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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度包头市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面试答辩事宜的通知
按照我市2017年职称工作安排,现就2017年度包头市非中小学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面试答辩分组、时间安排等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7年度包头市中级专业技术资格面试答辩工作于2018年4月27日、28日、5月5日进行,请参评人员按照《包头市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面试(说课)答辩分组和时间安排表》参加答辩。其中建筑一组、建筑二组于4月27日,建筑三组、建筑四组于4月28日,环保组、地矿测绘组于5月5日到包头市人事考务中心大楼(昆都仑区阿尔丁大街41号,稀土高新技术开发区稀土大厦北门正北侧约50米)五楼会议室报到;其他组答辩人员于5月5日到兰亭酒店(稀土高新技术开发区稀土大厦北门东北侧约50米)三楼会议室报到。请参加答辩人员仔细查看分组安排和答辩时间(上午或下午)及地点,准时参加答辩。非教师系列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面试答辩成绩占总成绩的40%。
二、安排在上午参加面试答辩的人员请于7:00前报到,8点后不准进场答辩。安排在下午参加面试答辩的人员请于13:30前报到,2点后不准进场答辩。参评人员报到时必须携带身份证、护照或驾照,其他证件无效,报到时不得携带通讯工具和笔记本电脑。
三、请相关地区、部门和单位迅速将本《通知》要求传达到参评人员,以便参评人员做好准备工作。
四、请参评人员按照《包头市非中小学教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面试(说课)答辩分组和时间安排表》(见附件1)规定的时间进行答辩。
五、2017年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审核合格且公示无异议),使用蒙语说课答辩的,由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审核汇总,于4月26日前统一报市人社局专技科备案。
市人社局专技科联系电话:6169343、6169341。
附件2:包头市非中小学教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面试(说课)答辩分组和时间安排表.xls
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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