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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日期:2020年03月02日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2月26日全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精神,充分发挥交通运输在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中的先行作用,结合工作实际,包头市交通运输局制定了十条工作措施,全力服务保障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为我市实现全年目标任务和“十三五”圆满收官贡献交通力量。
一、大力推行“网上办”“零见面”“延期办”道路运输方面: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和个人可通过网络预约办理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以及普通货物运输、货物专用运输、大型物件运输经营许可和《道路运输证》等业务;可通过交通部道路运输便民政务服务系统办理货运车辆年审并自行打印年审凭证;从业人员继续教育以及道路运输车辆年审时间到期,暂时无法进行车辆审验或不具备相关审验条件的,年审周期自动延续至疫情结束之后45天。同时,对未开展技术等级评定、车辆年审逾期或到期未审验的运输车辆免于行政处罚,待疫情结束后,管理部门会及时提醒督促经营者及时办理车辆年审手续。(服务电话:0472-6862120)海事业务方面:在办理船舶登记检验、水路运输相关许可和船员考试发证等手续时,全面推广网上收件、快递送达。对涉及保障国计民生的相关项目,在办理相关许可手续时,坚持特事特办,实行“容缺办理”和“承诺制办理”。(服务电话:0472-4158169、4158209)路政业务方面:对于企业涉路施工活动,提前介入、主动服务,了解项目复工复产工程建设推进计划,优化公路管理行政许可审批流程,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指定专人与项目对接,确保信息渠道、服务通道畅通,最大限度为企业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服务电话:0472-7160859)
二、加强应急保障,确保用车需求组建客运、货运应急保障大队,储备公交、医废、客货等各类车辆350台作为应急运力,实行24小时应急物资运输保障,为企业复工复产、重点生产生活物资运输、医疗救护人员第一时间用车提供保障。指定9家维修企业组成维修保障大队,承担应急车辆救援服务和维修任务。(服务电话:13948820568)
三、免费提供农牧民工返程复工“点对点”包车服务在市区各大客运站、机场、火车站,免费提供10人以上农牧民工返程复工“点对点”包车运输服务,用工企业提前一天向市公交集团提交相关材料,即可免费预约车辆。(服务电话:18547218099)
四、提供定制公交服务,满足多样化需求为进一步满足全市复工复产企业职工出行需求,在恢复城市公交线路的基础上,制定《疫情防控期间开通定制公交服务实施预案》,根据企业需求开通定制公交服务。(服务电话:13704731071、13337192372)
五、提供全天候公路保通服务针对企业陆续复工复产交通流量回升的实际,进一步加大国省干线公路日常巡查、应急抢险工作力度,增加“扫一扫,知路况”二维码广告牌,及时处治公路病害、抢通受阻路段,加大非法超限超载行为打击力度,全力保障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及人员顺利通行。(服务电话:0472-5999048)
六、主动服务,助力企业“两手抓”“两促进”制定疫情防控期间交通运输保障工作方案,为辖区道路运输企业提供上门服务,指导企业合理安排员工返厂复工;主动与开复工企业对接沟通,及时掌握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及时协调解决企业的实际困难,周密做好企业复工后疫情防控工作,做到“两手抓”“两促进”。(服务电话:0472-6978699)
七、实现驾校学员远程教学针对疫情防控期间驾校学员不能到驾校实地报名的问题,市交通运输管理处为全市80家驾校制作了线上报名二维码,学员通过扫描二维码就能了解报名流程、学习费用等信息。提交报名信息后,驾校安排专人与学员联系,帮助其完成线上报名。报名成功后即可安排学员进行远程理论教学,做到停课不停学。(服务电话:0472-8720599)
八、加强疫情防控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管理工作强化对“两客一危”特别是石油、天然气等保障民生危化品运输车辆的安全监管。(服务电话:0472-5999085)严厉打击“黑车”和出租车超员、拼客、宰客、跨地区营运等违法行为,严格执行交通运输管理措施,全力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群众平安顺畅出行。(服务电话:0472-5173046)
九、全力保障人流物流顺畅有序按照交通运输部“一断三不断”的要求,全力保障民生物资、各类应急物资、重点生产物资运输车辆优先便捷通行。加大公路通阻情况摸排,及时纠正违规设卡、阻断公路行为,确保公路网顺畅通行。严格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免收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的通知》精神,要求公路运营企业在免收车辆通行费期间“免费不免责”“免费不免服务”,全力保障疫情防控和生产生活物资运输。(服务电话:0472-5999048)
十、全力协调解决公路运输问题对涉及我市复工复产企业的公路运输问题,市交通运输局由专人负责跟踪督办,特别是企业跨盟市、跨省公路运输问题,积极与自治区交通保障组沟通协调,及时解决,全力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困难。(服务电话:0472-5999048)特此通告。
包头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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