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建筑业协会《关于开展内蒙古自治区建筑业优秀企业评选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包建协【2017】37号
  

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建筑业协会《关于开展内蒙古自治区建筑业优秀企业评选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建筑业企业: 

  为树立典型,鼓励建筑业企业争先创优。内蒙古自治区建筑业协会决定继续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内蒙古自治区建筑业优秀企业的评选活动。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建筑业协会《关于开展内蒙古自治区建筑业优秀企业评选活动的通知》(内建协[2017]133号)转发给你们。请各企业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准备材料,积极申报。
  
  请各申报单位于2017年12月22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封面用白色铜版纸,胶装,A4纸单面打印,按申报材料顺序装订成册,申请表与附件材料合订,版块间用彩色隔页纸分隔,资料内容均采用仿宋四号字体。)和电子版一份,报至包头建筑业协会,相关文件及表格可从包头建筑业协会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
  
  联系人:杨若愚  马  凯
  
  联系电话:0472-5243439  5243435
  
  联系地址:包头稀土高新开发区校园路1号
  
  网址:www.btjzyxh.cn
  
  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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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建筑业协会官方微信公众号




  附件一:《关于开展内蒙古自治区建筑业优秀企业评选活动的通知》
  
  附件二:
内蒙古自治区建筑业优秀企业评选办法.docx


  附件三:总承包类企业评优评分标准.docx


  附件四:专业类承包企业评优评分标准.docx  


  附件五:内蒙古自治区建筑业优秀企业申报表.docx


  包头建筑业协会
  
  2017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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