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建协【2017】3号关于开展2016年度包头市建设工程质量“优良工程”及“金鹿杯”奖工程评选的通知

  包建协【2017】3号

  

  关于开展2016年度包头市建设工程质量“优良工程”及“金鹿杯”奖工程评选的通知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增强参建单位工程质量意识,争创优质精品工程,更好的推动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水平稳步提升,决定开展2016年度包头市建设工程质量“优良工程”及“金鹿杯”奖工程的评选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申报的工程应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竣工的工程项目(指建设单位已组织了竣工验收,质量监督部门出具了监督报告,已办理或正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二、评选方式

  

  参加评选的工程由建设单位、建筑企业申报,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推荐,最后结果由专家评审组根据相关评审办法评比确定。

  

  三、申报材料

  

  申报项目应填写申报表一份(下载后机打)并报送完整的工程竣工资料,包括:

  

  1.法定建设程序的各项审批手续(复印件);

  

  2.工程质量保证资料;

  

  3.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

  

  4.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监督通知书。

  

  申报资料时请按卷册顺序装订整齐并编清目录,装档案盒并捆绑结实,档案盒正面、侧面需标注清楚工程名称、施工单位及盒内卷册内容。

  

  四、评选时间

  

  1.工程申报:2017年2月14日--2017年2月28日

  

  2.复查评审:2017年3月6日--2017年3月13日

  

  3.资料预审:2017年3月14日--2017年3月20日

  

  五、其他事项

  

  申报地点:稀土高新区校园路1号,包头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713室

  

  办公电话:5243410

  

  联系人(电话):刘  伟(18047252598)

  

  段志华(15847255575)

  

  邮箱:1743565276@qq.com

  

  特此通知。

  

  附:包头市建设工程质量“优良工程”及“金鹿杯”奖工程评选申报表(登录网址:http://www.btzjgl.com/,从页面中的“快速通道”中下载)

  

  包头建筑业协会

  

  2017年1月18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