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新型建筑工业化专项规划》政策解读

 《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新型建筑工业化专项规划》明确提出了自治区新型建筑工业化“十四五”发展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为未来五年自治区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指明方向。

  

  一、《规划》编制背景

  

  发展新型建筑工业化,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实施供给侧改革决策部署,促使建筑业绿色发展、低碳发展的重要举措,是推动建筑业从传统建造方式向工业化生产方式转变的过程,在全面推进自治区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进程中,意义重大而深远。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和《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住房城乡建设事业规划》要求,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快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若干意见》(建标规〔2020〕8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建市〔2020〕60号)等文件精神,遵循《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新型建筑工业化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政策要求,在自治区“十三五”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基础上,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进一步推动新型建筑工业化,编制本规划。

  

  二、《规划》指导思想

  

  《规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以及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科技进步和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智能建造带动以装配式建筑为代表的新型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推动建筑产业工业化、数字化、智能化、智慧化进程;加速推进建筑产业转型升级,深化建筑业组织模式转变,加快建筑工人产业化转变,促进建筑产业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对美好居住生活的向往;促进建筑产业区内区外循环有效联动,为实现“双碳”目标助力;支撑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带动建筑业全面转型升级。为把祖国北部边疆这道风景线打造得更加亮丽做出更大贡献。

  

  三、《规划》主要内容

  

  《规划》共分为4个章节,各部分要点是:

  

  (一)发展基础与机遇。从7个方面总结了自治区“十三五”时期建筑工业化发展取得的成就,梳理了5个方面存在的问题,概括了4个发展机遇。

  

  (二)总体要求。概述了自治区“十四五”时期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指导思想;提出了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因地制宜,分区发展;示范引领,稳步推进;以人为本,创新驱动等4条原则;设置3个专栏,从总体目标、各盟市分类发展目标、装配式发展建筑目标3个方面,提出了规划目标。

  

  (三)重点任务。提出了8部分共27方面工作任务:一是优化新型建筑工业化产业布局,引导产业集聚和供需市场平衡,包括:打造新型建筑工业化产业体系、科学谋划产业布局、建设新型建筑工业化产业集聚区。二是完善标准体系,推动部品部件标准化适用化,包括:推动部品部件标准化集成化、开展部品部件质量认证工作、健全计价体系。三是推进系统化集成设计,提高设计水平,包括:推动全产业链协同设计、促进多专业协同、推进标准化设计、加强建筑风貌管控。四是发展适宜技术体系,推广精益化施工,包括大力推广混凝土装配式建筑、稳步发展钢结构装配式建筑、鼓励应用木结构装配式建筑、积极推广装配式低层建筑、积极推进建筑全装修、积极优化施工工艺工法、大力推广精益化施工组织方式、积极探索“双碳”目标落地路径。五是加快信息技术融合,推广智能建造技术,包括:充分运用数字化设计、积极推进发展智能建造技术、提升信息平台对新型建筑工业化的支撑能力;六是创新组织管理模式,加快组织管理变革,包括:大力推行工程总承包、加快发展全过程工程咨询、推进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七是强化科技支撑,加快科技研发,包括培育科技创新基地、加大科技研发力度。八是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强化智力支撑,包括:加快培育新型建筑产业工人队伍、建立新型建筑工业化人才实训基地、加大科技研发力度。

  

  (四)规划实施与保障措施。提出6个方面举措,包括:强化组织协调、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建立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评价体系、加大工程建设行业政策支持力度、加强经验交流、加强宣传力度。

  

  四、《规划》发展目标

  

  《规划》提出的“十四五”新型建筑工业化总体目标是:到2025年,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环境明显优化,政策体系、标准体系、技术体系、产品体系和监管体系更加完善;系统化集成设计、标准化部品部件应用、信息技术融合发展水平大幅提高;部品部件生产基地智能生产能力普遍提升;装配式建筑项目普遍采用工程总承包和BIM技术;新型建筑产业工人和专业人才培训常态化、制度化。形成一批研发能力强、掌握核心技术、具有自主创新能力、能够辐射周边省份、与京津冀地区全面合作的产业集群和智能建造领军企业。全区装配式建筑占当年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力争达到30%以上,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原则上均采用装配式建筑。

  

  《规划》提出的“十四五”新型建筑工业化具体目标是:将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赤峰市设定为重点推进区域,将兴安盟、通辽市、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市、巴彦淖尔市、乌海市设定为积极推进区域,将呼伦贝尔市、阿拉善盟设定为鼓励推进区域。到2025年,重点推进区域所在城区装配式建筑占当年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 40%以上,积极推进区域所在地城区均力争达到30%以上,鼓励推进区域所在地城区均力争达到 20%以上。

  

  解读人:刘强,联系方式:0471-6944435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