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印发绿色社区创建行动方案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印发绿色社区创建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管委)、发展改革委、民政厅(局)、公安厅(局)、生态环境厅(局)、市场监管局(厅、委),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园林绿化局、水务局,天津市城市管理委、水务局,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水务局,重庆市城市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委、民政局、公安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绿色生活创建行动总体方案〉的通知》(发改环资〔2019〕1696号)部署要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6部门共同研究制定了《绿色社区创建行动方案》,现印发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2020年7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绿色社区创建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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