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包头市非中小学教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面试答辩事宜的通知

关于2019年包头市非中小学教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面试答辩事宜的通知


文件来源:专业技术科     发布日期:2019-12-16 16:20


按照我市2019年职称工作安排,现就2019年包头市非中小学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面试答辩分组、时间安排等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9年包头市中级专业技术资格面试答辩工作于2019年12月22日下午、23日全天进行,请参评人员按照《包头市非中小学教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面试答辩分组和时间安排表》参加答辩。
  
  建筑一组、建筑二组答辩时间:12月22日下午、 23日全天,答辩地点:包头市人事考务中心大楼(昆都仑区阿尔丁大街41号,稀土高新技术开发区稀土大厦北门正北侧约50米)五楼会议室报到;
  
  其他组答辩时间:12月23日全天,答辩地点:兰亭酒店(稀土高新技术开发区稀土大厦北门东北侧约50米)三楼会议室报到。
  
  请参加答辩人员仔细查看分组安排和答辩时间(上午或下午)及地点,准时参加答辩。非教师系列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面试答辩成绩占总成绩的40%。
  
  二、安排在上午参加面试答辩的人员请于7:00前报到,8点答辩开始后不准进场答辩。安排在下午参加面试答辩的人员请于13:30前报到,2点答辩开始后不准进场答辩。参评人员报到时必须携带身份证、护照或驾照,其他证件无效,报到时不得携带通讯工具和笔记本电脑。
  
  三、请相关地区、部门和单位迅速将本《通知》要求传达到参评人员,以便参评人员做好准备工作。
  
  四、请参评人员按照《包头市非中小学教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面试(说课)答辩分组和时间安排表》(见附件2)规定的时间进行答辩。
  
  五、2019年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审核合格且公示无异议),使用蒙语说课答辩的,由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审核汇总,于12月18日前统一报市人社局专技科备案。
  
  市人社局专技科联系电话:6169343。


2019中级非教师评审分组.xls.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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