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市政金杯示范工程入选名单的公示

内建协〔2019〕95号


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市政金杯示范工程入选名单的公示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建筑业协会评奖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市政金杯示范工程评选办法》有关规定,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市政金杯示范工程入选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我会如实反映情况。以单位名义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应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 系 人:杨晓刚   李 勇

  

  联系电话:0471-6682144(兼传真)

  

  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永光巷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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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市政金杯示范工程入选名单》.docx

  

  2019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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