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包头市2019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关于印发《包头市2019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文件来源:培训教育科  发布日期:2019-06-06
  
包人社办字〔2019〕110号



各旗县区人社局、稀土高新区组织人社部,市直各部门单位人事(政工)科,中直、区直驻包各有关企事业单位人事(人力资源)部门:
  现将《包头市2019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安排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6月3日


  包头市2019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安排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内人社发﹝2017﹞3号),按照《内蒙古自治区2019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安排意见》(内人社办发﹝2019﹞70号)精神,现就做好2019年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提出以下安排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循人才成长规律,以能力建设为核心,以培养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为重点,以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水平和能力素养为主要任务,创新培养培训机制,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二、主要内容
  
  围绕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协同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全力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壮大,以各级继续教育基地和各类在线培训为平台,培养培训各级各类专业技术人员。
  
  (一)做好自治区委托我市开展的国家级高级研修项目。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征集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19年高级研修项目选题的通知》(内人社函〔2019〕15号),办好自治区人社厅委托我市举办的“食品安全”和“社会工作”两个高级研修项目,为相关领域专业技术人员创造一流的进修和交流环境。
  
  (二)做好“内蒙古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员特培计划”的选拔推荐工作。按照自治区人社厅有关安排,围绕科学发展和自主创新专业领域、重大工程项目和卫生、教育、农牧业、工程等传统领域,做好我市相关选拔推荐工作。
  
  (三)做好高层次人才培训项目的选拔推荐工作。按照自治区人社厅安排,以综合素质提高和创新能力建设为主要内容,组织自治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自治区杰出人才、突出贡献专家和“新世纪321人才培养工程”一、二层次人选等高层次人才赴区外培训的选拔推荐工作。
  
  (四)“511人才培养工程”工作。按照自治区人社厅安排,以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综合能力提升为重点,围绕我市重点领域、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做好“511人才培养工程”人选赴国外和区内培训选拔推荐工作。
  
  (五)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一是公需科目培训工作。2019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内容为《专业技术人员健康中国知识读本》和当前国际国内社会经济发展形势选修课,共30学时。参加网络学习应按照《关于开展2019年包头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学习的通知》(包人社办字〔2019〕7号)的规定执行。二是专业科目培训工作。专业科目培训内容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培训学时不少于60学时,专业科目培训由行业主管部门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保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顺利完成,不具备条件举办专业科目培训的部门和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结合自身实际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在线学习平台(http://baotouzj.chinahrt.com和http://bt.chinahrt.cn)自行选择专业课程进行学习。
  
  三、审验工作
  
  包头市人社局负责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审验工作。凡参加2019年职称申报、评审和晋级的专业技术人员,须符合继续教育审验的相关要求和规定,方可参加申报、评聘和晋级。
  
  (一)评审学时要求:凡参加2019年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须按要求完成近三年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参加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须近一年参加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总学时达到90学时。
  
  (二)考核认定学时要求:申请考核认定的人员,应按照考核认定年限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全日制大学本科、专科毕业认定助理级,须近一年参加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总学时达到90学时;硕士学位获得者毕业满两年可认定中级,须近两年连续参加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总学时达到180学时;博士学位获得者毕业可直接认定中级,不要求继续教育学时。
  
  (三)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折合学时规定:凡当年参加自治区范围内各类职业资格考试,且成绩合格并取得证书的(成绩合格暂未拿到证书的,以官网成绩查询截图为准),视同完成当年的专业科目学时。
  
  (四)按年龄减免学时规定: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审时,不再要求继续教育学时;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审时,要求完成规定学时的1/3即可。
  
  (五)非公有制经济领域专业技术人员学时规定:非公有制经济领域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继续教育不作为参评的必备条件,可作为评审时的参考条件。
  
  (六)基层脱贫攻坚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学时规定:苏木、乡镇等基层脱贫攻坚一线人员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需由主管部门出具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不要求继续教育学时。
  
  (七)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调入或调整到企事业单位工作后学时规定:转任到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当年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不需提供继续教育学习情况,其他情况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八)学时认可范围:专业技术人员在自治区范围内接受继续教育培训,按照管理权限由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定学时后,在自治区范围内认可。
  
  四、审验要求
  
  从2019年起,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审验卡实行网上自助审验,不再审核《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自助审验工作应遵照以下几点要求:
  
  (一)参加2019年职称申报、初始认定的人员,分别登录http://baotouzj.chinahrt.com和http://bt.chinahrt.cn(与自己参与在线学习相对应的网络平台进行自助审验,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专业科目在线下培训的,在有关行业部门指导下组织开展的集中面授,由组织培训的机构人事部门在网站平台统一导入培训记录或扫描培训原始依据,导入过程中如有遗漏,请及时交给单位或负责培训的工作人员亲自前往市人社局补充登记。
  
  (二)参学者通过登陆网络平台实现自助审验功能,按提示和有关政策规定要求进行自助审验,以便了解个人培训课程、课时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三)自助审验成功后,将会生成电子审验卡。各地区、部门和单位责专人及时到市人社局办公楼(九原区建华南路劳动大厦)1107室打印正式审验卡并加盖继续教育验证专用章方可生效,“审验卡”有自动生成的二维码,可使用手机扫描辨别真伪。审验卡打印时间截至本年度职称材料申报时间。
  
  (四)涉及本年度聘岗、晋级的人员,由所在单位人事(政工)部门责专人到市人社局1107室统一审核,审核后在“聘岗或晋级花名册”上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继续教育专用印鉴。
  
  请各地区、市直有关部门单位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精心组织,抓好落实,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全力做好我市专业技术继续教育培训及相关工作。
  
  附件:

  附件1:httpbt.chinahrt.cn审验操作流程.doc.doc

  
  
附件2:httpbaotouzj.chinahrt.com审验操作流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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